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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赠送面积收不收管理费?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0-26 10:29:19

 某物业管理公司为十多家楼盘做物业管理服务,其高管王某称近期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他所管理的区域内有两个楼盘,每户都赠送了室内面积,房屋改一下格局,就由一房变二房,二房变三房。如一套物业,原来只有33平方米,现在开发商赠送了15平方米,那么整个房子是48平方米,但是收取物业管理费只收33平方米的费用,赠送的这15平方米的面积,业主就不交纳物业管理费了。王某表示,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为了吸引消费者而赠送面积,这或者是开发商的一个促销手段,但是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来说,目前收取物业管理费主要是看房产证上的面积,而赠送面积不收费用,将使物业管理公司处于持平或是亏本的状态。对于这种现象,王某认为,如果是室外面积如花园之类的赠送可以不计入物业管理费之内,但是室内的赠送面积,应该收取物业管理费。王某说:“如果持续下去,赠送面积不收取管理费,那么由于资金的原因,物业公司原来只是按房产证上的面积去分配人手,但是随着赠送面积的增多,原来的人员已经不够,那么服务质量自然就会差。”请问,赠送面积该不该收管理费?
  律师潘长春说法: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管理费主要是根据买房人产权证上的面积来收取。如果开发商在为买房人办理产权证时没有将所送面积进行专门的说明,那么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时候将按照未送面积之前的面积计算。业内人士分析,开发商在与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应该将所送面积和买房面积同时注明,因为在后期物业管理当中,所送的面积一旦不能收取物业管理费,将会给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如果产权证上的面积没有将赠送的面积算上,买房人很可能不会交纳这部分物业管理费。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之前,目前物业公司的主要做法是业主先按全部面积收取,等到产权证办下来,如果注明是不把所送面积算做整个面积的话,物业管理公司要退还向买房人多收的物管费。
  律师认为,在赠送面积的问题上,首先要有所区分。若“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如庭院、屋顶花园等,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不合法,有可能会产生交房时的矛盾及以后邻里之间的矛盾等。至于收取物业管理费,应该以物业管理合同为准。按照规定,一般按业主房屋室内面积收取,如果是公摊面积,业主分摊费用也是没有问题的。反倒是不在产权证范围内的赠送面积,本应是由业主分摊的,但是实际上由某一业主使用,那么物业管理费的收取,需要其他业主提出主张进行分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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