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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确定2013年为物业管理“市场主体规范年”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8-26 17:21:18

【山东盛翔物业】为总结近年来南京市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改善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环境,努力促进南京市物业管理又好又快发展,2013年3月7日上午,南京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全市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政府及物业服务企业近800人参加会议。

  南京市政府副市长陆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彭向峰均到会发言。参加会议的还有:市住建、财政、物价、民政、城管、质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全市各区县物业负责人,市区街道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的还有业主委员会代表、市物协、全市物业企业负责人。

  会上,市住建委主任周金良首先总结分析了2012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周金良主任在对2013年物业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时提出,全年物业管理工作将突出“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年”这个主题,主要开展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物业管理地方法规建设;二是巩固深化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继续发挥属地管理部门重要作用;三是大力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积极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四是创新破解业主自治工作难题,提高广大业主在小区中的管理水平;五是推进政府公共平台建设,为行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六是加快小区出新、电梯整治两项民生工程推进,努力改善南京市住宅小区人居环境。

  会上,市住建委副主任朱家祥宣读了对2012年度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在谈到2013年南京市物业管理重点工作时,陆市长要求:各级各部门应突出重点,努力破解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难题,重点在“深入推进物业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持续优化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环境、大力提高物业管理行业监管水平、积极探索保障房小区有效管理模式”等四个方面有所突破。最后,陆市长还就推进小区出新、电梯整治两项民生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3年南京市物业管理工作确定为“市场主体规范年”这一主题,在重点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的同时,引导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进一步形成科学管理理念,完善内部工作机制,逐步发展进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轨道。

  陆冰副市长指出,南京市大规模建设的保障房项目从去年起已开始陆续交付,保障房不仅要建设好、分配好,更需要管理好、运营好。去年底,南京市对丁家庄项目和上坊项目启动了物业管理招投标,今年还要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探索:第一,要探索保障房小区综合管理模式,近期市住建委正在牵头会同公安、财政、人社、教育、城管、卫生与安居集团等有关部门和企业,研究制定保障房片区综合管理工作意见;第二,要探索适合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坚决在保障房小区落实市场化、专业化与规范化的物业管理;第三,要探索保障房小区业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体制,培养小区业主主人翁和花钱买服务意识,实现与社会管理、物业管理的良性互动,推动小区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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